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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南霸天”韩刚伏法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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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4月29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召开万人宣判大会。“罪犯韩刚长期横行霸道,作恶多端,强奸、奸污、猥亵妇女数十人,寻衅滋事,殴打、伤害群众数十人,并放火多次,情节特别严重,实属罪大恶极,依法必须严惩。……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着法官的庄严宣判,罪犯韩刚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韩刚,男,37岁,小学文化程度,捕前系淄博市周村区萌水镇扈家村人,1988年2月始任该村村委主任。一个风华正茂、前途光明的村干部何以沦为死囚的呢?
作者 鹿奉俊
出处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1994年第10期2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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