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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部门撤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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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级农业行政部门始建于五十年代初,原为建设科,1955年改为农业局并一直延续至今。几十年来,县级农业局为贯彻党的农村政策,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业生产及推广农业科技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近几年来,有许多地方的农业局被撤销了,改为农业服务(推广)
作者 杨理健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1995年第2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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