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荒”拍卖 成效斐然——枣庄市依法拍卖“四荒”使用权取得显著成效
摘要
枣庄市原有荒山、荒滩、荒沟、荒水等未开发资源和低水平开发的“四荒”面积50万亩。为充分治理开发这些后备资源,枣庄市自1992年秋开始探索依法拍卖使用权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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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鲁革.向“四荒”进军——我省“四荒”地使用权拍卖述评[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4(1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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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道来.大山之子[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7(7):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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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德先.荒山荒滩绿化先进县受表彰[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5(4):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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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武农行积极参与平原开发[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4(8):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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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超群,岳炳勋.齐鲁大地的绿色革命——“十年绿化山东”巡礼[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4(3):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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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德先.我省成为江北第一灭荒省[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5(4):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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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仲昭印,张兆印,朱学曾.股份合作,为农业开发注入活力[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4(9):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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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桂玲.管帅:山区开发堪称“模式”[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5(6):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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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卫辰,姜敏.新泰:拍卖锣声在深山回荡[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4(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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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商引资效果显著 40万只江南鸭在陵县落户[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1995(2):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