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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亚洲国家(地区)税收制度的比较借鉴(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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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主体税种比较借鉴无论采用哪种税收结构,各国(地区)都有几个主干税种,它们提供大部分财政收入。7个国家和地区的主干税种选择情况如表3所示。从表中可见,部分亚洲国家(地区)主干税种的共性表现在:第一,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是直接税中的主干税种。上述各个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但与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大大高于公司所得税收入的共性不同,这些国家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的差距并不大。近年来,日本为1.3:1,韩国为1:1,新加坡的公司所得税还超过个人所得税。第二。
出处 《税务纵横》 1994年第12期49-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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