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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国税局实行领导班子、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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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淄博市张店区国税局积极探索廉政建设的新渠道,最近,在全局实行领导班子、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该局各级领导班子、个人的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该制度规定,凡是副所长以上领导干部及局党组、各科室、各分局、所等领导班子,在工作、生活上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真实地向区局报告。报告内容:1、单位、个人借用企业资金、交通、通讯工具的;2、单位、
作者 陈红利
出处 《税务纵横》 1995年第2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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