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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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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欠税,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久见不怪、见怪不惊的寻常现象。每年年底压缩,年初回升,二、三季度又达高峰,也好象成了一种循环往复的惯例。照理说,在欠税的问题上,企业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是有章可循的。《税收征管法》对拖欠税款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国务院也曾为此在五年之内三下通知,要求各地下大力气狠抓清理欠税工作。
作者 曲强 刘瑞秋
出处 《税务纵横》 1995年第7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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