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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中外合资企业要谨防利益“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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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为了扩大国际间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方)共同承办中外合资企业,这对我国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出处 《税务纵横》 1995年第10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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