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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的税收制度与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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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地区的税收制度独树一帜,该地区在国际上号称"避税港"、"税务天堂"。二战以前,香港只开征几种间接税性质的税种,主要有警捐(后改称差饷)、牌照税、印花税等,后来又增加了课税项目极少的关税。二战中,战时财政膨胀,又新增了物业税、薪俸税、利得税和利息税等具有直接税性质的税项。二战后。
作者 张文
出处 《税务纵横》 1996年第12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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