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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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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依法加强屠宰税征收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1996年12月5日 鲁地税三字[1996]第3号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我省屠宰税征收管理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努力,税收收入逐年增长,征管措施不断完善,为保证财政收入,促进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了贡献。但是,仍有个别地区和单位存在着工作简单化,发生了收取饲养户纳税保证金,按人头、按地亩均摊屠宰税的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为更好地做好屠宰税征收管理工作,省局拟定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依法加强屠宰税征收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税务纵横》 1997年第1期52-62,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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