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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收的不是“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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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1月1日起,我国推行新税制,同时对税务机构也进行分设,省以下税务机构由原来的一个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种征收管理也随之分开进行。但是,税收的性质、作用没有变,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也没有变。
作者 林学新 林剑
出处 《税务纵横》 1997年第6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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