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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金折扣中增值税的总价法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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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金折扣是销售企业为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付货款所给予的一种优惠。如付款条件规定为2/10、n/30,即如果客户能在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超过10天在30天内付款,则需支付全额货款,在会计上有净价法和总价法两种处理方法。总价法下,销货方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均按未减现金折扣前的价款入帐,现金折扣只有购货方在折扣期内支付货款时才能确认,而购货方则按未扣除折扣前的金额确认采购成本及应付帐款。净价法下。
作者 李连燕
出处 《税务纵横》 1997年第8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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