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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增值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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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流转税制的改革是从引进和试行增值税开始的,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在1994年全面工商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终于成为我国工商税制的主体税种。 增值税是以应税货物和劳务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税。由于它只对应税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征税,具有内在的主动调节机制,虽然道道征税,但又不重复征税。
作者 俞文樵
出处 《税务纵横》 1997年第10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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