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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咋舌:费是税的两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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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些个体私营工商业户交纳的各项收费高出税额的两倍多,也许你不相信,但这是事实。 位于滨州市区商业地段某个体茶庄,测算每月平均销售额1800元,今年1—10月份销售额18000元左右,纯收入5950元。税务部门核定应纳增值税108元/月,城建税7.56元/月,教育费附加3.24元/月。1—10月份,向税务部门实际缴纳增值税1080元,城建税75.6元,个体所得税104元,教育费附加32.4元。
出处 《税务纵横》 1997年第12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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