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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对个人取得此项所得应该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支付的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
出处 《税务纵横》 1998年第1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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