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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你有税收监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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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常生活中,当你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经常发现经营者在发票上大作文章,甚至还以种种借口拒开发票。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往往不在意:只要我这一联发票是正确的,其他的“事不关已”,即使不给开具发票也无可奈何、不了了之。然而许多经营者正是利用消费者的这一心理,大肆偷逃国家税款。 难道真的是“事不关已”吗?答案是否定的。消费是一切社会生产的目的和归宿。
作者 董强 王均顺
出处 《税务纵横》 1998年第2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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