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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地方财源建设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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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把税源较广、收入较集中、增长潜力较大的几个主体税种划归中央收入或共享收入,把税源较小、收入分散、缺乏增长弹性的小税种留在了地方,地方财政收入的底盘明显缩小。在这种情况下,我市加大征管力度,积极挖掘税源潜力,取得较好的成绩,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了连年大幅度增长。
作者 董智国
机构地区 胶州市地税局
出处 《税务纵横》 1998年第8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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