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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出处 《税务纵横》 1998年第9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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