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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通知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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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9月11日早8点,沂南县苏村镇党委、政府办公楼前亮出了一条“特别”通知:一、书记、镇长和各单位负责人,一律将自己拥有且使用的摩托车98年度应缴车船使用税如数送交地税所。二、出差在外的同志,由财政所统计并负责办理纳税手续。三、希望大家主动缴纳税款,以促进全镇应税机动车辆税收的征管。
出处 《税务纵横》 1998年第11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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