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负担过重,是当前农村反映强烈的一个很尖锐的问题。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最近,江泽民同志又在农村工作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加强农村工作、搞好农业的极端重要性,突出强调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山东省委、省政府也就此作了新的部署。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也曾分别制定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两个条例的颁布,为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减轻农民负担提供了法律依据,受到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拥护。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认真实施好两个《条例》的各项规定。从我省的情况看,条例贯彻落实得不好,农民负担居高不下,有增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