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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保缴费年限将全国互认并累计国务院日前批转人社部、发改委、民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要求贯彻执行。"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落实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据了解,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法,已经明确提出"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累计计算"。此前,人社部、卫生部等也曾此专门下发过文件。不过。
出处 《时代主人》 2012年第7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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