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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教学方案精神 搞好中师数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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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教委于1989年颁布并开始实施《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教学方案是中师深化教育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着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的方向,规定着开设的学科科目及教学时数。教学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按照中等师范学校的办学特点和规律,培养合格的、适应义务教育需要的小学教师。必须遵循教学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来确定数学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编写原则,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一、突出师范特点,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关系。教学方案明确规定“中等师范学校是培养小学教师的中等专业学校”。因此,中师课程具有双重性,既要考虑到将来要做一名小学教师。
作者 方明一
机构地区 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处 《师范教育》 1993年第Z1期37-3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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