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启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如下: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1 不超过500元的 5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额-费用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