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是实行分税制比较典型的国家之一,考察其分税制的情况,有利于推进我国的分税制,促进本市分税制的顺利实施。 联邦对州采取横向平衡法 德国在欧洲是一个经济发达、地域广阔的国家,为了保证联邦范围内各州之间大体相同的物质生活水平,使各州的综合实力大体接近,德国采取了“横向财政平衡法”,以调节各州之间的财力,通过收入的再分配,来实现各州之间财力的基本平衡,这是德国财政体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1.横向财政平衡法的基本内容 (1)税收能力指数。税收能力指数分为州的税收能力和地方税收能力两部分。州的税收能力是由州的专享税收入和共享税中属于州的税收收入这两部分组成;地方税收能力是由地方的专享税收入和共享税中属于地方的税收收入相加后,以50%计算的。
出处
《上海财税》
1994年第3期37-39,43,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