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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屑税务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三二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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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汇瓦屑税务所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情况,,实行了“三专二严一检查”的管理办法.“三专”为定专人购买专用发票;购置保险箱专门存放未用发票;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填开专用发票“二严”是;严禁企业借税制改革之机,搭车涨价,除国家物价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出售货物的价税合计,必须同货物原来的含税价格相一致;严格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批程序和使用规定,由所长一支笔查验审批,认真把好审批关.“一检查”是在坚持落实“三专二严”的基础上。
出处 《上海财税》 1994年第5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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