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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上海公共租界筹集市政建设资金的形式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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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所以对社会现象必须用一分为二的方法去加以观察.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是英美殖民主义者搞「国中之国」的产物,它在税收上推行「华人税负重,洋人税负轻」的歧视政策,对中国人民实行超经济剥削.但它运用财政手段把租界的市政设施建设得优于华界,引起了中国有识之士的深思.孙中山先生对租界的道路设施曾作过高度评价:「上海的大马路(今南京东路)、静安寺路(今南京西路)、徐家汇,那些路都是很广阔很平正的,不妨就把这些道路当做模范,赶快想出造路的法子.」孙先生提出的「造路法子」,包括建筑道路所需资金的筹集.工部局在这方面有其「开创性」的做法,为后人所借鉴.按额分配,共同使用.清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公元一八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海道台宫慕久公布了《上海租地章程》,对租地区内道路码头设施的修建维护筹费用确定了「公(共)同商捐」的原则:「所有修筑道路通路,设立码头各费,概由初到商人及该近处侨民公派,其尚未摊派者与后来者,
作者 方子文
出处 《上海财税》 1994年第8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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