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就宪法的民主性、宪法概念的明确性、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监督和解释、宪法的修改等问题,对中美两国宪法作了一些初步比较和探讨。作者认为,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宪法类型根本不同,但立足本国,放眼世界,对外国宪法进行比较研究,批判地吸取其经验教训,将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科学服务。作者曾以本文的内容于1988年4月在美国威廉玛丽大学法学院作过讲演。
出处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CSSCI
1989年第3期102-108,共7页
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