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回顾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法制建设面临的一些难题,这就是如何以法律调整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之所以难,是因为法制建设必须以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模式为前提,可是目前各层次的目标模式尚不清晰;社会主义各国的改革没有为我们提供成功的先例。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个难题,我们的法制建设应走引进、融合和创新的道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西方法律文化进行优化选择,将其与对现今法律的创立、对未来法律的设计及追求这三者密切结合起来。
出处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CSSCI
1991年第2期158-164,共7页
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