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把分配公平界定为按投入及其产出效率进行分配,据此对“工效挂钩”作出了公平判断。作者指出,迄今为止我国的按劳分配实践,包括建国以后实行的产品经济型按劳分配,以及目前正在用商品经济型按劳分配(“工效挂钩”为其主要内容)替代产品经济型按劳分配的工资改革,都是在克服旧的分配不公的同时产生了新的分配不公。“工效挂钩”中的分配不公源出于社会劳动计量不准、级差收入剔除不净以及社会扣除不公。本文分别提出了缓解的途径,但根本的克服还有赖于深化改革的长期过程。
出处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CSSCI
1991年第4期15-21,共7页
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