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能够替代市场的制度,必须是能够替代竞争的制度,然而迄今为止我们尚未找到一种没有竞争却能有效地激励和约束经济人行为的制度──企业制度不是,中央计划制度也不是。最完善的企业代理合约或垂直计划,都只能对合约范围和期限内的显性事实有效,而对诸多隐性事实无效,代理制企业可以通过反复谈判来优化代理合约,但终究无法解决委托者与代理者信息不对称难题,以致不得不借助于代理人市场的竞争机制,来减少代理人垄断私人信息的可能。
出处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CSSCI
1997年第1期38-44,共7页
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