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产权经济学的基本命题与法律学的难题入手,分析了产权经济学的产权规则与产权法律学的产权规则的区别,前者重视经济效率的高低,后者侧重经济收益的归属。作者对于企业产权的民法理论及新旧产权规则与法律衔接问题,提出以产权主体为分类标准,将企业产权分为法律上的三种权利:终极投资人的权利──股权,法人对外投资获得的权利和企业法人的权利──企业财产权,同时分析了股权和法人财产权的相互关系及其法律性质,指出法人财产权本质上是一种企业经营权,股权同企业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法律上相辅相成的权利,两者的结合构成企业产权。
出处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CSSCI
1997年第2期75-81,共7页
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