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符合论、融合论、实用论、意志论、语义论等多种真理论 ,对真理问题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但从本质看都是不科学的。实践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是主客体相互作用达到统一的一种认识结果 ,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统一的认识。真理的客观性不是指康德所说的认识之必然普遍的有效性 ,也不是指波普意义上的认识的“非私人性” ,而是指认识与对象的符合性、一致性 ,标志着主体获得了关于客体的某种确定的信息。真理的主观性指的是形式的主观性 ,也就是说真理是具有客观性的观念形态。真理不但是一个认知概念 ,而且也是一个意义指称概念 ,是实践 -认识整体性范畴。真理是人类合理性地表达对象世界的基本方式 ,是主体对客体之存在和本质的客观性意义的承诺 ,表征着人的一种本质力量 ,是实践活动的客体性要素和人的生存的一个基本原则 。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2年第1期116-121,共6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