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村委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经历了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和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重新修订这三个阶段。新法围绕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着眼于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主要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完善,突出了法律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
基金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视野下的广西村民自治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06FFX006)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