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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若干问题解析——以《物权法》第107条为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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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了遗失物的善意取得问题,但针对107条的规定,学界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文章通过对遗失物善意取得制度及各国法律规定进行分析认为,我国物权法采取的是例外规定主义,准许遗失物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制度,并针对该制度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
作者 孙博亚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社科纵横(新理论版)》 2012年第2期116-118,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3

  • 1刘智慧.《物权法》立法理念与疑难问题评注[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260-261.
  • 2[4]王泽鏊.民法物权(占有)[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 3[德]M·沃尔夫 吴越 李大雪 译.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共引文献3

同被引文献10

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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