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步法律,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政策导向,提倡全国人民摒弃封建婚姻家庭陋习,树立无产阶级婚姻观和家庭观。《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男女权利平等、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及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这部法律适应了当时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劳动妇女的切身利益。在《婚姻法》颁布后,全国各地积极开展了教育宣传活动,推动了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使其在重构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上发挥着了积极作用,中国新型婚姻家庭关系得以逐步确立。基于此点,本文在分析建国初《婚姻法》贯彻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就该部《婚姻法》的颁布对新型婚姻家庭关系确立的影响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