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两年来,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化方兴未艾。随着股份(合作)制的推广普及,政企关系日益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原有的乡镇经营管理体制已明显不相适应。如何改革乡镇经济管理体制?笔者初步提出建立乡镇农工商混合控股公司的设想。目前乡镇经济管理体制的几种模式均不能适应企业股份化改革的要求当前,乡镇的经济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政府直接管理模式。即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全乡镇范围内的农副工商等各业经济。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乡镇只设党政两套机构,符合"减少机构、精简人员"的原则。但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①忽视了乡镇企业及其它乡镇经济组织的合作经济属性,在政府组成人员中设置农副工经四大助理直接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影响了企业的自主权。②乡镇一级所属的合作经济性质的资产缺少一个所有权的代表,处于所有权的空位状态。③在资金管理上,把乡镇合作经济属性的资金与国拨资金捆在一起管理使用,损害了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随着多数企业的股份(合作)化,乡镇集体股的归属问题,乡镇与企业的关系淡化问题日益突出,如果仍然以政代经就难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