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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乡镇企业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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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基本要求,当前,苏州乡镇企业深化改革必须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股份合作制为主导形式,根据各类企业的不同生产力水平和现有状况,贯彻"抓住大的,控股上规模;转换中的,参股增活力;放掉小的,撤资搞民营"的改制原则,盘活存量资产,使各种生产要素在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之间自由流动、优化组合,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活跃局面,使企业真正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具体来讲,主要应把握好"四个一批"。
出处 《苏南科技开发》 1996年第12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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