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变形,作为一种艺术方法,被广泛地运用于艺术的各个门类。它体现了审美创造过程中主体对客体的超越以及能动的渗透和改造。“变形”这一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本文所论用其狭义。确切地说,狭义的“变形”具有两个层面的涵义:(一)指审美创造主体在一定的思想倾向、审美情趣的观照下,根据作品内容的特点和创作主体内在意绪的需要,对客观事物或社会现象的固有形态作有意或无意的“破格”描写,一般表现在对人物、事件、景色等作各种扭曲形式的描写。(二)指致使客体固有特征改变的审美知觉变异。即如吴功正先生所说:“对象的物理结构没有变化,只是主体的视角变化了,从而形成了对象图形的非固有性特征。……这种审美变形是由作家视角带来的,视角又是由审美知觉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