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法制和法学,包括诉讼法制和诉讼法学,建国以来,历经风雨,跌宕起伏,走过了一段曲折的路程。诉讼法制,作为恣意人治和民主法治的试金石,在那极左的年代里,更备受摧残,谈不上有真正的诉讼法。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法制和诉讼法才开始拨乱反正,走上复苏发展的大道。今天,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并提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从而吹响了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深入改革司法制度的进军号,也为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法学创造了一个极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