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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起诉事实与被害人知情权之保障——兼论“以案件为单位”原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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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次导论:问题的提出一、"以案件为单位"原理二、"以案件为单位"原理与未起诉事实三、检察机关保障被害人对未起诉事实知情权的工作机制余论导论:问题的提出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告知被害人。该规定旨在保障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知情权,进而保障其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实现自我救济。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多起犯罪事实,且不同的犯罪事实分别涉及不同的被害人,在部分犯罪行为被提起公诉,而另一部分未被提起公诉时,
作者 金轶 谭淼
出处 《刑事司法论坛》 2009年第1期141-152,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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