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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零售商品计量误差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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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对零售商品计量误差的新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零售商品种重计量监督规定》,对不同类别的食品,按其价值的高低,在称重计量时的允许误差作出了明确的具体规定。其规定如下:一、粮食、蔬菜、水果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内的...
出处 《税收与企业》 1995年第11期33-33,共1页 Tax and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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