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决定对18种商品实行新“三包”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家决定对18种商品实行新“三包”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对18种商品修理、更换、提货做出新的规定。规定强调: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
出处 《税收与企业》 1996年第4期45-45,共1页 Tax and Enterpris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