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于生态考虑,1999年国家开始实施规模宏大的退耕还林(草)工程,成果显著。这一工程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是,农户在退耕还林(草)后能够得到政府的一定补偿,使农户退耕后收入较以前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这种补偿是有一定期限的。为了使退耕的土地不会出现复耕,培养退耕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农户收入是根本途径。本文基于对成都市周边地区退耕农户的调查,探索能够使农户收入有效增加的方式,并总结出农户在退耕后的自我发展模式主要有分散型和农业产业化带动型两种。结合调查地区的具体情况,笔者对这两种模式作了相应的分析和比较。
出处
《生态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A10期83-86,共4页
Ecologic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