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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珠江水 悠悠南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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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器乐合奏的形式,在唐以前基本上是在宫廷和上流社会中流行,先秦的“钟鼓乐队”,汉代的“鼓吹”乐,唐代的燕乐中,都有器乐合奏。到了宋代,商业发达,商业城市也大量兴起,随之而起的在茶楼酒肆、勾栏瓦舍中表演的节目也越来越多,其中,就也有器乐合奏类的节目。据宋人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当时在民间表演的器乐合奏节目中的“细乐”,区别于宫廷等使用的“大乐”。“大凡动细乐,比之大乐,则不用大鼓、杖鼓、羯鼓、头管、琵琶等,繁只以箫、笙、筚篥、嵇琴、方响,其音韵清且美也”。
作者 岳文
出处 《视听技术》 1997年第8期161-16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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