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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电影与电视的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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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广义上讲,电影和电视应属于同一艺术范畴。电影电视表现的艺术作品都是在统一的创作意图下,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把文学、戏剧、摄影、绘画、音乐和舞蹈等多种艺术表现方式和方法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种完整的综合性极强的艺术形式。然而,在所谓的“影视圈”中,电影电视之间却人为地给划了一道鸿沟,推崇电影的认为:电影才是“高水准”的艺术,电视剧只是一种简单低级的娱乐,所以,一些演电影走红的“大腕”、“大牌”,是不拍电视剧的,而一些拍电视剧成名的演员,一旦接触了电影,成为电影演员,也“好马不吃回头草”,再不涉足电视剧了。而推崇电视剧的认为,电影正在失去市场,势必被电视、VCD等取代。实际上,电影和电视之间确实存在竞争,但更多的是互补。
作者 王月兰
出处 《山东视听》 2005年第9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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