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欠债还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等价交换原则的体现,也是企业之间经济交往的规范和生意场上的道德准则之一。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党和国家制定并颁布了各种法律和法规,要求国人依法办事,以达到共同富裕之目的。但是,仍有那么一些人,钻改革的空子,有意无意地不按照法规办事,为了小团体或个人的利益而公然违背欠债还钱的基本道德准则,将人们的善良意愿当作软弱可欺。欠债不还,甚至还要倒打一耙,真是岂有此理! 笔者近日在某大区订货会上就遇到有那么两起事件。
出处
《疏导》
1995年第3期52-52,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