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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各地在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二、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
出处 《河南税务》 1997年第5期55-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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