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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税务代理事业重在处理好几方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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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区自1995年10月组建税务代理机构以来,在地、县(市)两级国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代理的法律地位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原则开展工作,已经走出了一条起步稳,发展快,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数户到多数户代理的新路子。目前。
出处 《河南税务》 1998年第2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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