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目前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税务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愈来愈突出;与此同时,稽查选案、实施、审理以及执行环节相分离所形成的“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的税务稽查工作新模式,促使税务稽查逐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开创了该项工作前所未有的喜人局面。但笔者在实践中发现,目前税务稽查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税务稽查的执行环节和征收系列的关系不好协调,职责划分不清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12月制定并下发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6、46条及50条分别规定:“税务稽查工作应当按照确定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审理、执行等程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作者 王兆民
出处 《河南税务》 1998年第5期28-30,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