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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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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起到本世纪末,实施规范化管理,是省地税局提出的强根固本兴税工程。如何将省地税局规范化管理付诸实施,我认为应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机制是前提。规范化管理是对机构分设以来“三基”建设、征管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深化。首先,要根据省地税局要求,因地制宜,围绕班子队伍建设、政务事务活动、税收征管、税政管理等方面,从规范单位和税干办税、办事、办公的行为、程序、效率、效果等入手,突出重点,解决好近期和远期的规范项目,制定好实施方案。其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级一把手要负总责、抓协调,班子成员要积极主动抓好分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明确目标和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起规范化管理的领导机制。第三,全员参与,分工归口抓好落实。规范化管理是一项全方位的兴税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体税干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工作。要根据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税干的岗位职责,调查研究,集思广义,确定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规范任务和目标,建立督查机制,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力戒形式主义。 二、健全制度是基础。规范化管理的主要标志是以制度管人、理事、行政。地税工作需要从哪些方面规范,如何规范,几年来我们焦作市地税局已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
作者 徐廷增
机构地区 焦作市地税局
出处 《河南税务》 1998年第7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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