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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总资金供给量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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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社会总资金供给量是全社会各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控制和利用、并能获得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各种经济资源总量。 所谓经济资源是指: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各种不同形态的经济资产。其中包括固定资产、非金融流动资产和各类金融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即是“用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资”,金融资产即是“用于发展国民经济的货币”,资产的实物形态与货币形态不仅可以相互变换,而且在总量既定时,一种形态的资产的增加必然会引起另一种形态的资产减少。因此,考察全社会资金的总量时,对这两种形态的资产不可偏废。 全社会资金供给量在形态上可分为三部分,即固定资产资金、非金融流动资产资金、金融资产资金;在来源上也包括三部分,即期初资金存量、本期形成的资金增量、从国外或域外流入的资金量。
出处 《河南税务》 1998年第7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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